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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人民政府
点击次数:243 发布时间:2009-01-19 03:42:58 作者:admin
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干〔2008〕54号文件决定:华尔天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。
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教育工委干〔2008〕85号文件决定:华尔天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职务。


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干〔2008〕54号文件决定:华尔天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。
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教育工委干〔2008〕85号文件决定:华尔天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职务。